本报讯(记者甘皙)“扫码1元抽手机”“免费抽1箱方便面”“免费抽3双保暖袜”……近日,多位消费者向《工人日报》记者反映所收快递盒上贴有类似二维码小广告,但扫描进入后发现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支付邮费、拉人砍价等才能领取“免费”商品。这些二维码小广告就像“牛皮癣”一样,跟着快递盒不断流动。
安徽省消保委曾对1111份快递单样本进行分析,发现674个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小广告,占比高达60.67%。其中,出现最多的广告是某平台的“天天领现金打款秒到账”,占比39.32%。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高女士反映,她就扫描快递单上的二维码参与过“天天领现金打款秒到账”活动。“需要不断邀请好友助力,获取抽奖机会,然后通过抽取金币、幸运值等不断地积累、兑换,环环相扣,以达到凑足提现金额的目的。”高女士说,她邀请近20位好友助力后,依然没能提现,其他参与人员也没人最终提现。
“不要扫,那是骗人的。”采访中,有几家快递公司的派件员都提醒说,快递盒上的二维码有可能是虚假广告。但他们表示,快递盒上的广告不是他们贴的,“送到网点的时候就有”。
记者随后联系了某电商平台商家,拍摄上传了这家商铺寄来的快递盒上二维码小广告的图片。客服回复称:快递单都是合同方提供的打印系统打印的,虽然二维码小广告出现在他们的快递盒上,但并不是他们贴的,很可能是第三方打印软件存在广告植入模板。
一名负责投放快递单广告的业内人士称,他们和电商平台、快递公司都有合作,商家可以直接通过系统把额外添加了广告的快递单打出来。
而多位消费者则投诉称,被骗后与快递公司交涉,对方称广告不是自己发布的,不需要为此负责。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怀学认为,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快递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若二者合作,在快递盒上发布虚假广告,皆应对广告内容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因虚假广告造成损害的,可以对广告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广告发布方快递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廖怀学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快递盒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快递盒广告产业链各方主体,包括广告主、电商平台、快递公司等,应严格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广告内容审查机制,加强对广告内容审查。
廖怀学提醒说,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看到快递盒上广告中的“免费抽”“1元抽”“低价换购”等内容要谨慎,不要轻易扫码。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