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责任编辑:晓东
日前,重庆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继续延长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限至2022年12月。
《通知》明确,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的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由2022年8月延长至2022年12月。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录并填写《重庆市参保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对已实际缴纳申报缓缴之月工伤保险费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及参照执行的社会组织,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对已经申请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且审批通过的单位,会自动将工伤保险缓缴期限延期至12月,无需到社保大厅办理。 来源:重庆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