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农村经济 • 正文

江阳区下发首批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市民仍可申请

发布时间:  admin

泸州:农村居民进城购房 每平方米补助60元

购泸州主城区商品住房 无论户籍、套数 每平米补助200元

近日,泸州市民刘艺收到了江阳区按照《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规定发放的6803.4元购房补贴款,盼望已久的补贴资金终于到位,刘艺的心情跟收到个“大红包”似的。

泸州一楼盘

泸州一楼盘

刘艺2013年大学毕业,去年在家人的帮助下决定在泸州江阳区城西新区购买114平方米的住房。买房时,刘艺在泸州新闻网了解到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购房即享每平方米60元的补贴,并在今年3月到江阳区住建局递交了购房补贴申请,最终拿到了补贴资金。“购房补贴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有一定的帮助。”刘艺说。

据了解,去年12月29日市政府下发《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规定,凡在城镇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农村人员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即泸州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和县城规划区内首次购买120(含)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给予60元购房补助。


“本批次购房补贴发放按照我市《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落实,购房网签备案在5月1日后市民则是按今年4月27日政府下发的《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相关规定执行。”江阳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第二批和第三批购房补贴也将于近期发放。

截至目前,江阳区44名市民获得《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首批购房补助资金,补助金额共计264437.4元,购房面积共4407.29平方米。除江阳区外,龙马潭区、纳溪区也在陆续发放《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购房补助资金。据了解,目前符合《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相关条件的市民仍可向所在区县住建部门申请购房补贴。

(侯涛 记者 张婷 罗森波)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Copyright©2008-2019中乡网(xiangzhen.org)版权所有

    川公网安备51050202000200号   蜀ICP备13027954号-1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0830-315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