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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企业不符合药品GSP要求 将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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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泸州市食药监局转发通知,要求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不符合药品GSP要求的企业,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停业整顿。

通知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连锁公司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登记建档,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到位。区县食药监局要切实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连锁公司总部,定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记者 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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