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落实全国中成药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广东参加了由湖北牵头开展的全国中成药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并于近期产生了中成药联盟集采中选结果。此次全国中成药联盟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广东参加了其中12个药品,共涉及55个企业,将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通知》强调,首年约定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确认的采购需求量,涉及医疗机构共900余家,合计采购量约1.4亿(片/粒/袋/支/丸)。此次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0日,采购周期为2年,视情况可延长1年。采购周期内购销协议每年一签。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不得超过同采购组实际采购量的10%。中选企业因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质量问题等被取消中选资格时,医疗机构可选择同采购组其他企业的中选药品,优先选取日均治疗费用较低的中选药品。 来源:南方网
(编辑:晓东 责编:祁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