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立健全旅游法律法规体系 启动旅游法全面修订工作呼声渐高
加快修法进程为旅游业提供更全面更有效保障
2013年对于中国旅游业来说,具有特殊的里程碑意义。那年的10月1日起,旅游法施行。
作为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史上第一部专门法律,旅游法前后酝酿了30年方出台。值得一提的是,旅游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也是开展“法律通过前评估”的首部立法,为我国科学立法进行有益探索。
应当看到,旅游法实施以来,有力地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保障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推动了旅游业的持续繁荣发展。十年来,我国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旅游服务供给持续改善。
但与此同时,旅游法实施也面临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而旅游行业也面临一些新形势和新问题,如“零负团费”问题尚未彻底根除,自驾游、研学游、户外探险等旅游形式日益多样化,在线旅游、民宿等新业态、新模式亟待规范,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推动解决。
现行旅游法曾于2016年和2018年根据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需要进行过两次适应性修正。目前,旅游法(修改)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
今年旅游法施行满十年。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文化和旅游部在京召开旅游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座谈会上,多位与会人员呼吁加快旅游法修法进程,从法律层面给予旅游业更全面、更具针对性的保障,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打牢制度基础。
良法善治是行业健康发展、创新发展的基石。规则的制定实施是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生命线。
“随着旅游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需要进一步提升旅游业发展地位,保障旅游者的权利。”中国旅游协会会长段强希望旅游法修法时能增加有关旅游促进的内容,同时,对于旅游用地问题予以明确。实践中,由于土地使用标准中并没有“旅游用地”门类,制约了旅游项目建设。此外,还应关注研学旅行。研学旅行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事关中小学生成长和人身安全,但现行规定还不够明确。
作为一名基层的文旅行业从业者,全国人大代表、无锡拈花湾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国平深刻体会到旅游法为投资、发展和创新旅游业提供的强劲动力,这也让他对修改旅游法充满期待。“当前旅游业涌现出许多新业态,例如,元宇宙、数字文旅、沉浸式剧本杀、研学旅行等,这些新业态亟待法律进行规范。”他建议适应新型旅游生态模式,在旅游法中进一步明确“旅游”的含义,拓展监管范围,在规范的同时鼓励新业态发展壮大,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许可。同时,进一步强化旅游信息安全监管,在旅游法中增加相应内容。此外,吴国平还希望重视数字文旅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执法力度,构筑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推进数字文旅健康发展,培育数字文旅头部市场主体。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梅亦建议研究建立旅游统计制度,从法治层面构建科学规范的旅游统计体系。同时,鉴于自驾、露营、探险等旅游新业态日趋流行,游客不文明、不安全、不合法行为也带来了新挑战,她建议旅游法健全文明旅游制度,对不文明行为作出规范;健全部门协同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合力。
在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看来,目前旅游法实施中还发现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建议修法时彰显“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理念,增加文化和旅游紧密融合、相互促进的内容;将在线旅游经营统一纳入调整范围,实现对线上线下企业的监管全覆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对旅游新兴业态和品牌授权经营模式的法律规制研究;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力度,持续深化旅游市场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