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12月15日,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广东深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指出,知识产权严格保护落实不够,是当前的主要矛盾。要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裁判规则体系不断健全、审判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知识产权是法定的,知识产权审判必须依法,但做深做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可以且应当做到能动司法。要做实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查清全案事实、准确判断当事人主观恶性及行为危害程度的基础上,依法确定保护重点,依法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当事人之间存有一定合作基础、主要是利益分配不均、主观恶性不大的案件,依法稳慎适用刑事处罚;对于行为人侵权恶性深、危害后果严重、类案查证难的,即便被侵权方谅解也要依法严惩,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绝不手软。要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深层次问题,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推动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敏锐发现“一事两诉”“批量诉讼”等所谓“维权”案件,规范裁判尺度,做实类案同判,依法从根本上解决。
会议强调,法律是平衡的艺术,司法审判是利益平衡的过程。要统筹公正合理保护和防止权利滥用,准确把握私权保护与公益保护、促进创新与公平竞争的关系,准确划分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滥用、支持行使知识产权与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间的法律界限,使保护范围和强度与创新贡献程度成正比,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研究完善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诉讼制度,坚决规制和制裁“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
会议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要围绕“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目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要做实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重在做实化学反应,不仅仅以当事人诉求、检察机关起诉来确定案件性质,而是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民事赔偿、行政履职、刑事追诉依法协同,确保裁判实现更好的国家和社会治理效果。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刚需”,是畅通国际贸易的“标配”,更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保障。会议指出,要更加关注案件办理质效,集中精力精审疑难复杂案件,勇于瞄准国际前沿和先进规则,作出更多在国际上具有规则引领性的司法裁判,努力跟上、适应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需要。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审判故事,深耕细作知识产权审判案例“富矿”,从全球受众角度出发,注重深活兼具,以听得懂、易理解、能接受的故事,彰显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任大国形象。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健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会议还通报表扬了100个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发布了8件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案例。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