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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强高层住宅防火 这些公共区域禁停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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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四川省安办印发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切实做好高层住宅火灾防范工作进行再强调。

  通知指出,近期各类安全风险凸显,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岗位责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易燃可燃材料等方面内容。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和风险,建立整改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要将老旧高层住宅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督促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特别是防火巡查检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方面。对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和老旧混合体,要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及时消除管理盲区。各行业各系统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基层组织要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安装充电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禁止将电动车停放在高层建筑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没有进行防火分隔的架空层等公共区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独立的电动自行车库(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组织高层建筑内部人员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演练,在高层建筑的显著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和火灾危险标识,结合近年来国内外高层建筑典型火灾案例,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为鉴。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晓东 责编:祁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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