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越看越着急,现在越看越欢喜。”这几年,泸州市古蔺县金兰街道城北街社区17组组长刘金琴养成一个习惯,闲暇时总会到社区的旧砖厂看一看。荒废6年多的旧砖厂土地,如今已被平整,刘金琴重新看到了希望。
去年7月18日,对于刘金琴和17组居民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以城北街社区17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入市主体,旧砖厂10.22亩土地,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给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交总价达293万余元。
这是古蔺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也是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四川省新纳入试点县(市、区)中的首宗公开拍卖成交案例,还是刘金琴和17组居民由“着急”到“欢喜”转变的原因。
“首宗”顺利成交背后,蕴含着大量探索和政策机制。作为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备受关注。哪些土地可以入市?谁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主体?土地怎么入市?农民利益如何保障?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古蔺积极探索。
“古蔺紧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按照‘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的要求,全域调查分析,摸清资源家底。”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游飞表示,通过对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多轮次清查,综合考虑地块利用现状、面积、区位、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因素,全县符合入市政策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增减挂钩备案建新区地块和“二调”“三调”均为建设用地地块两个部分,共计面积有2717.72亩。
游飞介绍,古蔺探索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入市主体,同时将入市涉及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全程公开,建立起“提出入市申请—出具规划条件—编制入市方案—开展民主决策—进行入市核对—组织入市交易—交易成交确认—签订书面合同—缴纳出让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10步入市程序,保证农民集体看得懂、入市主体易操作、交易平台能执行。“旧砖厂出让前,通过召开民主大会,家家户户签字同意,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签了出让合同。”刘金琴说。
古蔺探索实行“规范存量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创造优先择业机会、建立税收反哺机制”,增强农民权益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目的之一是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让他们成为土地的主人,激发管理、经营土地的热情。”金兰街道党工委书记熊霞算了一笔收益账:旧砖厂293万余元的成交总价,除去入市成本、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及相关税费后,剩下的150万余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并从中提取40%作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以及农村生产设施改造、新农村建设与管理等支出,剩余6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
“就全县总体情况来看,古蔺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总量多,但布局分散、区位较差、单宗面积较小,造成长期闲置。”古蔺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于唤醒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增加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古蔺已累计入市6宗地块,面积69.89亩,成交价款合计2270余万元。日前,古蔺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入选全国2023年度典型示范案例,系全省唯一。
这些天,龙山镇顺和村党总支书记王杰有些忙,全县入市的6宗地块中,就有3宗在顺和村。“31.85亩,成交总价达482万余元。”站在场平好的地块上,王杰说,目前设计招标已完成,未来这里将建设康养中心、卫生院和民宿酒店。这意味着,古蔺县将置换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投放到公共领域和社会保障领域,正式向养老、文旅等公共用途延伸拓展。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