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渣直接倒入金沙江,张家界等城市形成“垃圾山”……“新华视点”记者近日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省市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存在明显短板,乱堆乱倒问题时有发生。而由于本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多地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
“跨省倒垃圾”现象前些年就被媒体曝光过,并有一些典型案例被处理。时隔数年,这样的现象依然存在,说明诱发“跨省倒垃圾”的现实土壤并没有根本性改变。
在过去,说到该现象,观察者大多把原因放在监管的失察之上,比如,不管是垃圾输出地还是垃圾输入地,可能都对此现象存在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但细究起来,无论是常见的垃圾乱堆乱倒还是“跨省倒”,背后所指向的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即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与垃圾产量之间的矛盾,仍未得到真正缓和。
前几年,“国内最大垃圾填埋场将被填满”的消息就登上热搜。当时有媒体报道,中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多达4亿吨,并且正以每年8%的速度在递增。其中,填埋是很多城市解决生活垃圾最主要的方法。但据住建部2018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三分之二陷入垃圾包围之中,四分之一城市已没有堆放垃圾的合适场所,终结垃圾填埋的粗放处理方式,已经成为了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一个迫在眉睫的难题。而建筑垃圾的乱堆乱放,乃至“跨省倒垃圾”屡禁不止,也是垃圾处理粗放化的体现之一。
要提升垃圾处理能力,首先考验的其实是政府的投入和重视力度。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建设投资不菲——既有资金方面的,也有场地等方面的。比如,重庆市有关规划明确,至2023年应新增16个建筑垃圾处理重点实施项目,但截至今年5月督察进驻时,有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9个项目还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这种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上的滞后,说到底还是重视力度不够,并未真正把提升垃圾处理能力作为一个重点问题来对待。
当然,这种重视力度不足,与包括跨省倾倒在内的“乱倒乱放”的成本太低有关。如督察发现,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但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并且,这种低成本的违法操作,也直接影响到了垃圾分类、垃圾处理技术的进步。由此,各种因素叠加,垃圾乱倒乱放的现象自然难以被根除。
因此,当务之急,还是要让更多的地方有动力将提升垃圾处理能力作为突出问题来解决。像对于跨省倾倒垃圾的现象,就应该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输出地和输入地双方的责任,真正溯及源头责任,不能因为某些现实利益勾连,或迫于地区之间的级别之差,就采取纵容、默许的态度。此外,在城市发展质量的考核上,也应该将垃圾处理能力作为重要的指标。如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就明确,要优化布局建设建筑垃圾中转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体系。这样的要求,应该通过扎扎实实的考核落到实处。
人们时常将城市下水道视为城市建设的“里子工程”,但实际上,一座城市的垃圾处理水平也是一个“里子”问题——它看起来似乎远离市民的视线,在多数时候都让人无从察觉,但是,它却真切地影响到大家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而一座城市如果失去了对自身产生的垃圾的消化能力,这也未尝不是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相悖。这个问题,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了。来源:光明网
(编辑:晓东 责编: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