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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日前印发,旨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地落实见效。
据了解,《指南》包括总则、治理机制、治理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运维管理、成效评估八个方面内容。其中,明确将重点治理乡政府驻地或中心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已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厕所粪污趋向难以解决的村庄,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村庄,位于重点湖库周边或水质需改善水体的汇水范围或生态敏感区的村庄这5类村庄。
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指南》也做了相应明确。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组织编制或修订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可纳入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或方案统筹考虑,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和工作时序。各市州可根据需求编制相应规划,统筹指导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编制要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宜细化到村到户,在条件具备时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加强“厕污共治”有效衔接。在组织实施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部门协作,探索以县域为单元,推行建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供排一体化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模式。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