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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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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3月28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全面总结我省20余年来地质灾害防治实践探索,把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共八章六十五条,包括总则、防治规划、监测预防、综合治理、避险搬迁、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将进一步提升全省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条例》提出,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专业支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既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又强化联防联控,突出齐抓共管防灾工作的良好局面。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晓东   责编:徐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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