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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民政厅发布《四川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从2025年8月1日起,对因刚性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精准认定和救助帮扶。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别于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其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收入,但因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
《办法》明确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包括对象范围、认定标准、刚性支出范围等内容。据了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限定标准参照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确定;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