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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丧葬道德现状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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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任务。农村丧葬绝非单纯的“超度仪式流程”,而是农村道德体系的“具象化实践现场”:它通过践行孝道、颂善斥恶、激活互助、明确责任、传递规范,将抽象的道德观念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可传承的行为,最终成为维系农村社会伦理秩序的核心纽带。因此,用道教观点对农村现行丧葬道德的现状、其对火葬新潮流的挑战,以及如何实现传统丧葬习俗的现代化转型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观察与思考,对于促进“深化农村殡葬改革”任务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前农村传统丧葬道德的主要内容及其目的
          目前农村传统丧葬道德,其内容仍然是传承几千来的道教文化的内核,其中道教观念及其理论占据重要地位。在传统认知里,死亡并非生命的终结,而是灵魂去往另一个世界的开端,这与道教对生命轮回、阴阳两界的观点相契合并起理论支撑作用。基于此,丧葬仪式各个环节,都为实现安顿亡魂、沟通阴阳、福佑后人等目的。
          从报丧守灵环节看。报丧时,孝子孝女身着素服,以特定方式向亲友传递死讯,在许多地区,孝子需亲自上门,行跪拜之礼报丧,这体现了对长辈及其他成年逝者离世的悲痛、以及对亲属关系的重视,道教倡导的“死者为大”“应孝之”观点在其中彰显,认为晚辈应以虔诚之心对待长辈的身后事。在停灵守灵环节,道教认为此时亡魂尚徘徊于阴阳之间,十分需要亲人的守护、安慰与引导。为此,
子女等直系亲属日夜跪守在灵柩旁,既是对逝者的尊重与不舍,更是为防止灵魂走失,用亲情安抚其顺利踏上“归程”。
        从超度道法仪式看。孝道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而农村超度亡灵的道法仪式,是孝道在丧葬环节的集中体现,它以宗教仪式为载体,将孝道、敬畏、互助、善恶、传承等道德准则融入各个具体流程,深刻践行了“对逝者终极关怀”的儒家伦理,承载着“社群共生”的道德准则,强化“家族血脉相连”的道教意识,传递“宗族成员荣辱与共”的道德责任,警示“善恶因果”的价值观念,强化“做人需有担当”的道德自觉等。既安抚了逝者家属的情感,也维系了乡土社会的道德秩序。道法仪式背后的核心,是农耕文明中“以人为本”“以情为纽带”的价值追求,通过对“死亡”的郑重善待,最终指向对“生命”“人伦”“社群”的珍视。
        从吊唁亡魂环节看。亲戚朋友前来悼念,丧家设灵堂供奉逝者的牌位、遗像,摆放祭品,点燃香烛。人们上香鞠躬,表达哀思,灵堂严格按照道教阴阳五行理念布置,如以白色、黑色为主色调象征道场的阴气,香烛燃烧寓意释放出阳气,期望以此平衡阴阳,帮助亡魂安息。出殡时,抬棺队伍遵循特定路线,由道士或阴阳先生开路,撒纸钱,意为给沿途孤魂野鬼“买路钱”,避免亡魂路上受阻,这反映出道教对鬼神世界的认知,认为阴阳两界皆有秩序规则,各自都应相互关照方能和谐共存。下葬后,还有定期如“头七”“三七”“五七”“七七”等后继祭祀环节,道教认为在这些特定时间节点里,亡魂会返回阳间,向家人索取急需之物。家人通过祭祀和为其提供所需,助其顺利度过“过渡期”,早日安息轮回。
 二、农村传统丧葬道德的由来及其传承的广度和实度
         农村传统丧葬道德由来已久,其根源可追溯至远古时期人们对自然、灵魂的敬畏。道教自东汉创立之后,其教义思想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各领域,对社会万民的丧葬道德影响深远。道教的生死观、鬼神观以及“孝”“慈”“承负”“报应”“福报”等伦理观念,与民间原有的丧葬习俗相互融合,形成了如今丰富且具有根深蒂固的农村传统丧葬道德体系。
        在其传承的时间长度上。农村丧葬道德文化传承的时间已有几千年的长度。据史料记载:农村传统丧葬道德的雏形产生于新石器时代,丧葬道德的体系化确立于夏商周至秦汉,延续与民间化于魏晋至明清,韧性传承于近现代二十世纪殡葬变革之中。不仅从起源至今,农村丧葬道德文化传承的时间跨度长达7000多年之久,而且从原始社会晚期的雏形阶段,到当代农村的习俗延续,形成了一条从未中断过的清晰文化脉络。这种“超长期传承”的韧性,源于其与农村的社会结构(家族、宗族)、核心价值观(孝道)的深度绑定,使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延续性的伦理体系之一。
        在其传承的地缘广度上。农村地区由于地缘、血缘关系紧密,传统丧葬道德几乎覆盖全国东西南北中各个区域村落。无论南方北方,山区平原,尽管道法仪式细节存在某些差异,但其核心道德观念与仪式框架大致相同。从偏远的云贵山区到广袤的东北平原,从沿海渔村到内陆乡村,都遵循着以“孝”为核心,重视丧葬仪式流程,敬畏生死鬼神的传统。在很多农村,家中长者离世,丧葬仪式是全村关注的大事,邻里乡亲都会自觉前来参与,这表明传统丧葬道德已深深扎根于农村社会土壤,成为一种广泛的集体意识和行为自觉。
        在其传承的稳固实度上。通过家族长辈言传身教以及村落集体参与的方式,传统丧葬道德得以稳固传承。在家庭中,长辈在筹备丧葬仪式时,都会向晚辈详细讲解每个环节的意义与操作方法,晚辈在参与过程中逐渐内化这些知识与道德观念。在村落层面,频繁的丧葬仪式活动形成一种强大的文化氛围,新成员在这种环境中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种传统丧葬道德。例如许多农村孩子从小就参与村里的丧葬事务,从帮忙打杂到逐渐承担重要角色,在成长过程中深刻理解并认同传统丧葬道德,使其代代相传,延续至今,安如磐石。
 三、农村丧葬道德对现代火化丧葬道德的挑战
         现代火化丧葬道德以环境保护、节约土地资源、支持国家政令落地等为理念,由政府主导推行,旨在摒弃传统土葬带来的道法仪式化费多、基地占地大、易污染环境等弊端。然而,农村传统丧葬道德却与之存在诸多冲突,构成严峻挑战。
       从观念层面看。传统丧葬道德中“入土为安”观念根深蒂固,人们认为只有将完整的躯体入土才是对逝者的极大尊重,其灵魂才能得以安息。而火化殡葬则破坏了这一传统认知,目前在大部分村民中还难以接受。在一些农村地区,部分老年人甚至把将逝人尸体拿去火化视为对死者的一种“惩罚”,恐惧並担忧自己死后也会受到这种“惩罚”,这种观念阻碍了火化决策的顺利推行。
       从仪式过程看。传统的农村土葬,对逝者都备有棺木殓装入土,从选棺木、做棺木到入土过程,都有特定仪式环节,凝聚着家族的深厚情感。而火化后仅以小小的骨灰盒替代棺木,很多仪式都被省掉了,这让村民觉得失去了丧葬的“意义”。农村传统丧葬道德承载着村落社交、家族凝聚等功能,丧葬仪式是村民交流互动、强化家族关系的重要场合,而在火化丧葬模式下,这些功能自然被弱化,导致村民对其认同感低。一些农村地区在推行火化后,丧葬仪式变得十分冷清,参与人数寥寥无几,家族凝聚力受到冲击和影响,这就进一步加剧了传统丧葬道德与现代火化丧葬道德的矛盾冲突。
       从安葬地点看。农村地区深受传统丧葬道德文化的影响,“入土为安”的观念根深蒂固。在这种观念下,墓地的选择被视为对逝者的尊重和对家族运势影响的重要因素,风水宝地的墓穴被认为能够福荫后代、助推家庭兴旺的神密力量,因此村民们更倾向于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找称心如意的墓地,而非愿意将亲人安葬到没有风水优势的公墓中去。尤其在一些富裕发达农村地区,家族墓地往往经过世代传承,被认为具有独特的风水宝地,更不愿意打破这种传统安葬方式。
        由此总体认为,目前现代火化丧葬道德观念,在农村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明显的脆弱性。这是传统习俗、情感认知、现实条件与政策引导等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这种“脆弱性”并非指农村居民缺乏道德自觉,而是指基于现代社会治理需求(如节约土地、环保、移风易俗)的火化观念,与农村长期形成的丧葬文化、情感逻辑和现实困境之间尚未形成有效融合,甚至存在一定张力。
 四、农村传统丧葬道德转变的缓慢性及路径
        当前“深化农村殡葬改革”遇到的两个突出难点是“火化难”和“葬入公墓园地难”(即不愿火化,即使被迫火化后仍要葬入自选的坟墓中)。尽管农村传统丧葬道德与现代火化丧葬道德存在诸多矛盾,普遍推行火化丧葬的难度较大。但转变这种难度并非不可能,需要通过长期努力并采取可行路径才能实现。
        殡葬改革必须坚持尊重与引导。殡葬改革的推进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情感需求和文化习惯,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完善的公共服务和人性化的政策设计,引导群众逐步接受现代殡葬道德理念。实践证明,强制推行或简单否定传统习俗的做法往往适得其反。真正的文明殡葬建设,应是在保留传统孝道、亲情伦理等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摒弃丧葬中的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现象,实现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的有机融合。这一过程需要的是文化引导和服务提升,而非意识形态层面的简单“替代”。
       加强宣传教育是长期性任务。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文化下乡活动、现代媒体等多种渠道,长期不间断地向村民普及火化丧葬的环保、卫生等优势,以及土地资源紧张现状,让村民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传统土葬的弊端与现代火化丧葬安排的时代趋势及其合理性。同时应普及道教教义中关于顺应自然变化等理念,现代火化并非违背生死规律,而是以更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式处理逝者身后事,引导村民更新观念,树立顺应自然变化的丧葬道德理念。
        适应群众心理创新丧葬仪式。结合农村的传统与现代需求,设计新的丧葬仪式。例如,保留传统灵堂设置、吊唁环节,在火化后骨灰安葬(安置)时,可设计庄重的安葬仪式,融入道教元素,如请道士诵经祈福,或将骨灰合安葬到农村统等计划的坟墓中,或将骨灰盒安置在生态墓园,既满足村民情感与文化需求,又符合丧葬改革的方向。在祭祀扫墓时,鼓励村民采用环保方式,如用鲜花代替纸钱,传承追思先人的传统,又减少环境污染。
       予以践行殡葬先行者适当物质奖励。政府可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积极响应火化丧葬的先行家庭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如丧葬补贴,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对建设生态墓园、文明殡葬设施的村落给予资金支持,改善丧葬环境。同时,加强执法监督,规范丧葬市场,防止违规土葬现象蔓延,确保火化丧葬政策有效落实,逐步实现农村传统丧葬道德向现代火化丧葬道德的转变。
       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缓冲过程。我国实行的是信仰自由与文化多样性政策。农村丧葬中的一些仪式,很多时候是一种文化仪式而非宗教行为,应从文化传承的角度理解其存在的合理性,而非将其视为“封建迷信”而用行政手段去禁止。为此在农村推行火葬方式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缓冲过程,如将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红白理事会监督执行,形成“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机制;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近郊农村、集体经济较强的村庄先行试点,总结“火葬+公墓安葬”“生态安葬(如树葬、花葬)”等可复制模式;对暂不接受火葬的地区,推行“限制性土葬”(如规定墓穴面积、禁止豪华棺木、集中连片安葬),避免无序占地等。这既是对乡土情感的尊重,也是政策落地的缓冲过程。唯有兼顾“政策目标”与“群众感受”,通过基础设施补短板、观念引导软渗透、治理方式精细化,才能让火葬真正成为农村群众的“自愿选择”,推动传统习俗的现代化转型,实现殡葬改革与乡村和谐的双赢。(文章来源:广西老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会长韦绍行)


(编辑:晓东  责编: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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