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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央自2015年以来,曾在多个文件中强调“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2017年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更是明确要求,各地农村要抓紧“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资源,建设新乡贤文化,……让子孙后代记得住乡愁。”近10年过去了,新乡贤文化虽然已经成为大多数地方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但在不少乡村,这项建设进展仍然十分缓慢,主要原因是新乡贤“册上”无名、“出师”无光、“联系”无道、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充分释放出来。笔者认为,以行政村为单元尽快编纂出新乡贤名录,为新乡贤文化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长效保障,这是破解当前难境、加快新乡贤文化高质建设的有效措施之一。
一、充分认识编纂新乡贤名录对于建设新乡贤文化的重要意义
唯物主义认为,人是创造世界物质文化的主体。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新乡贤文化建设:新乡贤作为新乡贤文化的创造主体,是推动该文化发展的核心力量。因此建设新乡贤文化,首先要夯实新乡贤主体基础、凝聚新乡贤群体力量。而编纂新乡贤名录,正是明确主体身份、整合主体资源的关键举措,这既是建设新乡贤文化的基础性工程,也为其长效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编纂新乡贤名录是构建新乡贤文化体系的坚强基石。建国以来,村庄历经了70多年的时代变迁,新乡贤们在不同时期的奋斗故事是乡村文化的生动写照。编纂新乡贤名录是系统整理和记录新乡贤信息的一种修志工作,它为新乡贤文化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基础素材。通过详细收录新乡贤的个人经历、成就贡献、精神品质等内容,能够全面展现新乡贤群体的风貌,为后续的新乡贤文化宣传、研究和传承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如同建筑高楼大厦需要稳固的基石,新乡贤名录就是构建新乡贤文化大厦的基础,只有打好这个基础,才能进一步开展乡贤文化长廊、广场、文化馆等建设,以及乡贤故事宣讲、乡贤精神传承等活动,形成完整的新乡贤文化体系,以此增强村民对新乡贤文化的传承与认同。同时,通过编纂名录,能够将那些散落在民间、口头相传的1950至2015年间,一大批新乡贤先驱者的事迹和故事进行收集、整理和保存,为后人留下珍贵的历史资料和精神财富。这不仅有助于传承和弘扬新乡贤文化,让各个时期新乡贤的精神得以延续和发扬,而且能够为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新乡贤群体成长发展过程提供完整依据,增强村民对本土文化的自豪感,为进一步研究和推动新乡贤文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纂新乡贤名录是凝聚各股乡贤力量的有效手段。编纂新乡贤名录通过全面、系统地收集和整理新乡贤的信息,建立起详细的名录库,可以清晰地展现出本村庄新乡贤的整体风貌和资源状况。这不仅有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精准掌握乡贤的力量和动态,了解他们的专业领域、资源状况以及对家乡发展的意愿和建议,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沟通联络和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依据,而且能够让新乡贤们找到归属感和荣誉感,感受到家乡对他们的认可、重视和尊重。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名字被收录进新乡贤名录,成为家乡人民群众信赖和期待的一个份子,将会更加坚定奋力为家乡建设献智出力的决心,更加积极地投身于家乡的各项建设。同时,名录的存在也为乡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平台。各地在编纂名录过程中,往往会建立乡贤信息库,这使得分布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乡贤能够相互了解、相互联系,凝聚起强大的“离土”乡贤力量,共同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贡献资源。例如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以编纂的新乡贤名录为资料,建立起1800多人的乡贤信息库和多个专项乡贤微信群,聚集起一大批满怀乡情的“离土”人士,纷纷为家乡报告各自的优势,形成一股助力家乡发展的外援力量。
(三)编纂新乡贤名录为传承与弘扬新乡贤文化提供长效保障。新乡贤名录如同一个生动的文化载体,它记录了每一位新乡贤的先进事迹、创业历程和精神品质。这些内容不仅是新乡贤个人的宝贵财富,更是整个乡村社会的精神宝藏。通过对新乡贤名录崇德向善的价值观念在乡村社会广泛传播,能够让广大村民深入了解新乡贤们的奋斗故事和奉献精神,使新乡贤的榜样力量具象化、生动化的感染实效,能促使村民见贤思齐、在心中树立起可敬、可学、可效仿的榜样。促进乡村崇德向善良好风尚的传承发杨,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这就为传承与弘扬新乡贤文化提供了的长效保障。尤其是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农村的新阶段,“离土”新乡贤秉持诚信经营理念致富后,回乡资助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其事迹能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极大地促进了新乡贤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为乡村文化振兴注入了新时代的精神动力。同时,编纂新乡贤名录,不仅把2015年至今的乡贤人物收录入册,而旦还按照中央提出“新乡贤”的定义和内涵,把1950至2015年间的新乡贤先驱者的事迹和故事也收录入册,使名录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效应,能够将新乡贤文化以具体、可触的形式保存下来,避免因时间推移或人员变动而导致文化的流失。它不仅是对当代新乡贤的记录,更是为后世留下宝贵的新乡贤历史文化财富,为后人了解、传承和弘扬家乡新乡贤文化精神提供了生动教材。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更新和完善新乡贤名录,能够持续注入新的活力,保障新乡贤文化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得以延续和发展,这就为乡村建设新乡贤文化提供了长效保障。
二、编纂新乡贤名录的实施路径与策略
编纂新乡贤名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精准收集新乡贤的人员名单、挖掘新乡贤的典型价值,又要确保名录的权威性、代表性与传承性,这就需要有清晰、科学的实施路径与策略作为支撑。唯有明确各环节的推进方法、破解可能面临的难点问题,才能让新乡贤名录真正成为记录乡贤事迹、弘扬乡贤精神、助力乡村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明确名录对象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汉语词汇解释,“乡贤”指的是在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因而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达。“乡贤”一词始于东汉朝代,是东汉之后历代王朝对乡村有作为的官员、或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去世之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是对享有这一称号者人生价值的特别肯定。在当今时代,“乡贤”的内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新乡贤”人员对象作出了新定义:“新乡贤”涵盖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以及反哺家乡的“离土”企业家、“离土”干部等优秀人员等。通俗而言,新乡贤是根在农村、情系乡村、德才兼备并且为家乡建设做出显著贡献的能人贤才,是新时期新阶段乡村物质财富生产者和精神文化创造者、带头人或引领者,是“离土”群体中不忘故土、不忘乡情的文化根脉守护者与传承人。他们身上更多继承了父辈们世代积累的淳朴勤劳精神特质,有着浓烈的乡土情结、家山乡愁和务实的奉献实绩,并被各个时期广大村民所赞誉和怀念。
(二)规范编纂流程。一是信息收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乡贤信息。一方面,组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深入乡村开展普查,鼓励村民推荐身边的乡贤;另一方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线上信息收集平台,方便在外乡贤自荐或他人推荐。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的合作,获取新乡贤在不同领域的相关信息。
二是资格审查:成立由退休老干部、基层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评审组,对收集到的乡贤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照既定的新乡贸标准,对乡贤人选进行审核,确保人选符合要求。同时,将乡贤人选信息提交至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三是编辑与完善:对确认的乡贤人员及其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和编辑,按照统一格式记录乡贤的基本信息、生动事迹、主要贡献等内容。同时,注重对乡贤故事的挖掘和整理,展现乡贤的精神风貌。
(三)加强宣传与推广。名录印成册书后,要举行必要的发行仪式,郑重将名录册书送到乡贤代表和村民代表手中;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文化墙、宣传栏、乡贤文化长廊、乡贤文化广场、乡贤文化馆等实体阵地,广泛展示新乡贤名录及乡贤事迹;利用村镇新新媒体平台,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开设新乡贤专栏,定期发布乡贤名录信息和乡贤故事,扩大宣传覆盖面。使乡贤文化深入人心;开展主题活动,邀请新乡贤本人或其亲属、朋友讲述乡贤故事,分享新乡贤为家乡建设做贡献的艰辛经历和成功经验;组织开展“最美新乡贤”评选和乡贤事迹巡回报告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乡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广大村民学习乡贤、争当乡贤的热情。
三、推动新乡贤名录的行为实践效果
编纂新乡贤名录,不是“建一本漂亮的乡贤简志”,而是要让名录成为“乡村振兴的人才蓄水池”,让新乡贤真正成为乡村发展的“助推器”、村民生活的 “贴心人”和道德修养的“风向标”。实践证明,推动“名录简志”从册书走向“实践落地”,村“两委”应切实抓细抓好如下四项工作:
(一)以“供需对接”名录价值,确保善力“用对地方”。名录建立后,最易出现“名录沉睡”、“贤才闲置”的问题。新乡贤想帮忙却不知“帮什么”,自已想帮却不知“找哪位”联系。为此,村“两委”应抓好四件供需对接工作:一是精准梳理名录信息,分类收录需求方的具体需求与供新乡贤方的资源类型、规模、条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二是建立智能匹配机制,通过数据标签(如需求领域、资源属性、地域范围)实现供需自动关联,减少错配;
三是强化对接跟踪,对匹配成功的项目全程跟进,监督资源落地情况,及时调整偏差,确保善力精准触达需求端;四是尊重新乡贤意见,与他们研究开展工作应投入的人力和财力,不仅使乡贤人员能及时动手办事,而且确保他们能办成事。
(二)搭建多种“对接平台”,确保沟通“渠道顺畅”。为避免点对点的“零散对接”,村“两委”应建立常态化、多形式的“对接平台”,降低双方沟通成本。一是线下对接;村“两委”应每半年召开1次“新乡贤乡村需求对接会”,邀请名录中相关人员与村两委、村民代表面对面沟通,现场敲定合作意向及帮助指导方式;二是线上对接:建立“新乡贤+村两委+村民代表”微信群,实时发布乡村需求,新乡贤可在线上响应,或远程提供指导;三是专人对接:吸取“集体负责结果是无人负责”的教刻,每个村应指定1名村干部作为“新乡贤对接专员”,负责经常性对接,主动联系新乡贤反馈需求、跟进服务进展、收集新乡贤的遇到的困难、建议和要求,确保双方沟通渠道顺畅。
(三)以“多元落地”载体,确保人人“有事可做”。为避免名录人员“空有意愿,无亊可做”情况出现,村“两委”应结合乡村需求和新乡贤优势,抓住乡村振兴中四大类主要建设,为新乡贤设计具体、可操作的实践载体,确保人人“有事可做”:一是让“产业类”新乡贤助力乡村“富起来”:针对乡村产业薄弱问题,让产业类新乡贤发挥优势进行技术帮扶,指导种植户防病虫害、优化农产品品种;发动企业家新乡贤为乡村引入资金、项目,助力乡村产业提升加工、销售水平;支持返乡新乡贤牵头成立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动周边村民就业等,助力乡村“富起来”。二是让“服务类”新乡贤助力乡村“好起来”:针对乡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短板,让服务类新乡贤补位;支持退休教师新乡贤开展“假期支教”,为留守儿童辅导功课,或联系城市学校捐赠图书、教具;鼓励退休医生新乡贤定期在村卫生室义务坐诊,或组织“义诊活动”,为村民开展健康讲座;引导律师新乡贤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如土地纠纷、赡养问题)等,助力乡村“好起来”。三是让“文化类”新乡贤助力乡村文化“活起来”:组织乡土作家、非遗传承人新乡贤整理村史、民间故事,编写《村志》,记录非遗技艺(如剪纸、竹编),拍摄纪录片等,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阵地打造,如捐赠资金建设 “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或指导村民组建广场舞队、腰鼓队等等,助力乡村文化“活起来”。四是让“治理类”新乡贤助力乡村 “稳起来”:要组织治理类新乡贤参与邻里矛盾、家庭纠纷调解(如宅基地纠纷、婆媳矛盾),缓解村两委压力;邀请他们加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集体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邀请他们协助村两委修订村规民约等,助力乡村 “稳起来”。
(四)以“激励+支持”加固参与动力,确保他们“乐意持续做”。新乡贤的所有助力乡村建设行为多为自愿性、公益性和无偿性,若缺乏必要的激励与支持,有些人就可能出现“短期热度”状况。为此需从“精神+物质+服务”三方面构建保障体系:一是精神激励,增进“荣誉感”。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评选“优秀新乡贤”活动,对评上者赋予“产业带动之星”“文化传承之星”“乡村治理模范”等荣誉,在乡村大会、村公告栏宣杨,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邀请优秀新乡贤担任“乡村发展顾问”或“村校名誉校长”,参与乡镇、村级重要会议,让其增进“被重视”的内心情感;通过乡镇公众号、县级媒体、短视频等平台宣传优秀新乡贤的事迹,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政策支持,降低“参与成本”。对新乡贤返乡创业的项目,应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例如简化工商注册流程、提供低息贷款、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等;对捐赠乡村公益项目的新乡贤,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为新乡贤各种返乡提供便利等问题;三是服务支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如“离土”新乡贤返乡开展活动(如支教、义诊)时,村两委应负责提供基础工作保障:若新乡贤在实践中遇到困难,乡镇政府、村两委应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避免他们陷入“孤战无援”的困境。
编纂新乡贤名录有了母本之后,以后每两三年就要充实一次,使新乡贤名录不断扩大。只要我们各方面工作做好了,党中央“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的号召就会落地生根,古老的中华乡贤文化就能在广大农村焕发出新时代的生机与活力。(韦绍行)
(编辑:晓东 责编: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