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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率先在全省出台《办法》 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布时间:  中国乡镇网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唐泽文 刘军)近日,泸州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泸州市创新型科研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程序认定为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将给予每个20万元经费的补助。

  据悉,根据该《办法》,泸州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对在泸州市辖区内成立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法人科研机构,按照程序认定为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并给予每个20万元经费的补助。

  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准予一年的整改期,对再次考核后不合格的,取消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的资格,对在年度考核中评为前三等次的将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办法》还积极鼓励市级创新型科研机构升级为省级、国家级科研机构,市级财政资金将对升级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科研机构每家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升级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家给予100万元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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