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美,乡村必须美。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美丽乡村以来,西藏各地的乡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改善,有力促进了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牧区繁荣,人民的幸福感不断提升。
众所周知,改善人居环境不仅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措施,更是决战脱贫攻坚、共步小康的迫切需求。但不少乡村中仍然存在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思想观念落后等问题,那么如何才能真正做到改善人居环境,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呢?笔者认为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改善人居环境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强调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各地乡村应结合实际,根据不同村庄人居环境现状,分类确定整治重点,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要强化规划引领,建立村庄规划蓝图,在重点整治基础上,全面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村寨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教育文化水平、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便民服务水平。
其次,人居环境改善重在加强村民思想建设。不少村民传统观念浓厚,满足于传统的自给自足经济格局,不愿改变现状,有些村民存在“等靠要”思想,认为建设美丽乡村的事情与自己无关,甚至有些村民素质低下,依然有着乱扔垃圾的陋习。对此,广大乡村干部应当积极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加强村庄文化建设,纠正村民长期以来形成的随手扔垃圾、卫生环境不及时整治的陋习,转变村民思想观念,让村民自觉形成保护环境、热爱家园,建设美丽乡村的意识。
第三,改善人居环境要坚持传统与创新并存。各地乡村要充分利用当地特色优势,在保留乡村风貌、坚持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打造出别具一格的旅游胜地,吸引各地游客的到来,给当地群众带来可喜的收入;同时,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支持乡村旅游和农业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经济发展模式,将经济发展与乡村特色相结合,积极探索生态农村发展的新途径,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