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天下午宣布,从2014年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4月23日《都市快报》)
据粗略估算,央行此次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大约为1000亿元左右,对县域农村合作银行等来说,无疑是久旱逢甘霖,有利于相关银行对涉农资金投放的结构性调整;对“三农”来说,涉农银行信贷政策的放宽和调整,更有利于支农贷款更多和顺利申领。就此而言,定向降准无疑是一巨大利好。
不过,“定向降准”落地不必然意味着“定向降准支农”落地。相关银信机构获得具体降准政策支持,离“三农”真正得到相关银信机构资金信贷等优惠或强力扶持,还有很多路要走。
首先,涉农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的积极性高低,直接影响着此次“定向降准支农”的力度和效果。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与城市和其他产业相比,农业生产率提高速度落后于城市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农民收入增长落后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生产活动的资金回报率也相应低于城市地区。相应的,农村金融具有了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特点。出于追求经济利润和规避风险的考虑,许多涉农金融机构有的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有的虽然保留了在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但往往附加更为严格的条件以覆盖其风险,并由此提高了农村金融的获取门槛,如手续复杂、审批流程多、放贷过程长。相关银信机构实质上的放贷不积极,甚至消极,造成了农村“贷款难”。
其次,农民贷款踊跃与否,也影响着“定向降准支农”政策的实施效果。一方面,普通的 “三农”贷款实际执行利率高,农村经济主体的经营收益水平难以承受信贷资金的还本付息压力,造成了农民等不敢轻易贷款。如笔者所在地区,目前所有贷款利率中,涉农贷款利率是最高的,使农村金融领域普遍出现了以有效需求不足为特点的金融抑制现象,即“难贷款”现象依然偏存在。再一方面,支农优惠贷款与实际需求有很大差距,但就是这样,不少真正的支农贷款优惠指标还被有权有钱的非“三农”项目和人套取走,而真正需要的农民和“三农”项目却得不到使用。
再次,“三农”信贷信用的缺失,也影响“定向降准支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农户法制意识淡薄,有效抵押物不足,随意违约不还贷,甚至有的农民为此“跑路”,外出躲避追债,造成金融机构死账呆账较多,很大程度上伤害了“三农”信贷信用。此外,目前信用评级缺乏科学阳光,降低了农户信用等级的含金量以及放贷的可靠性;农村征信市场监管长期存在缺位;农户信用信息存在不足与缺陷,也降低了放贷可信度。
因此,此次国家出台“定向降准”政策只是保障和扩大了相关涉农金融机构“有钱可放贷”的储量,迈出了更强力“支农”的有效一步,但如何提升这些金融机构“有钱敢放贷”的勇气,且都真正放贷于“三农”,则还需更多更艰巨的工作要做。(余明辉/文美堂漫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