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发布本月内第一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周报”,通报了京津沪等27个省区市以及“中国移动”的237起案件,其中涉及纪检干部的共计4起。共有310人受到处理,其中15人“丢官”,被处以免职、撤职、开除“重罚”。(5月13日 《新京报》)
据新闻报道,在中纪委5月的首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周报”中,就有15人“丢官”,其中1人被“开除”,7人被“免职”,7人被“撤职”。由此可见,随着反“四风”行动的不断深入,各级纪委在查处惩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工作力度也骤然增强,这不仅再一次彰显了党中央肃风正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意志,更是坚持“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的有力实践。
众所周知,自新一党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各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而导致官员被问责乃至免职的事件已广为网民朋友津津乐道。短短一年多时间,反“四风”工作从中央到地方,从上级到下级,从风生水起到渐成气势,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责惩处的威力日益显现,迅速成为肃风正纪、预防腐败问题漫延的又一有效“武器”。而此次在中纪委5月的首个“周报”中,15名领导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而“丢官”的现象更是让人深思。
纵观这些被“丢官”的干部,都是一个单位或部门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如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站东派出所原所长赵连华,海南省万宁市地税局第四分局副局长翁关养等等。那么,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为什么在党中央铁心硬手惩治腐败和反“四风”行动的高压的态势下,竟然还会有如此多的党员领导干部仍我行我素、漠视党纪法规,视党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干部禁令”如耳边风呢?当地各级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为何没有在日常教育监管中常咬耳朵、常扯袖子呢?
其实,这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有如此顶风违纪的胆量,不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侥幸心理占据了其性理思考的上风。认为党中央反“四风”不过是一阵风,就算不是一阵风也吹不到自己的身上来;二是“官本位”式特权思想的根深蒂固。认为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适当享受享受也在情理之中;三是官场中唯领导、上级是从的阿谀奉承思想的泛滥。不敢、不愿也不想得罪上级领导。多种花,少栽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常言道,“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此次这15名 “丢官”的领导干部,虽是因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喜庆婚宴”、“公款旅游(国内)”、“公款大吃大喝”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或造成不良影响等作风问题而“丢官”,但是作风问题所折射出来的却是党委政府公信力和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整体形象的大问题。正如因一个不当的“微笑”而被惩治的 “微笑局长”杨达才,,正是由于其所戴的“小物件”引起了无数人关注,从而让一个社会的“蛀虫”终现原形。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当然,这15名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而“丢官”也在向世人展示的是党中央整治“四风”正在呈现不可阻挡之势,也正在彰显其应有的监督惩治和警示的威力,所反映的是政治生态文明和作风建设的必然进程,更向作为人民公仆的从政为官者警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