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这为如何建设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30多年至今,我国城乡利益格局、农村社会结构以及农民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动,这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不少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现象,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亟待保障;农村利益主体和社会阶层多元,各类组织活动和诉求增多;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较差;一些地方农村治安状况不乐观,干群关系紧张,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涣散,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保障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此作出了明确部署。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通过健全农村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体系,让他们生活得踏实、安全、无忧。要把减少扶贫对象作为首要任务,加快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实行精准扶贫。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水平,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紧紧抓住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编制一张兜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尤其要保证贫困家庭孩子受到教育,不输在起跑线上。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重视空心村问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撤村并居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做到规划先行,不能头脑发热,不顾农民意愿。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尽快改变许多地方乱排污水、乱扔垃圾、乱烧秸秆的脏乱差状况。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保留乡土味道,体现乡村风貌,不能盲目照搬照抄城镇化建设的做法,简单粗暴逼农民上楼。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新农村建设绝不是把乡情美景都弄没了,而是要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关键要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有序。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严厉打击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涉农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要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大培养青年党员力度,提高基层党组织为群众服务意识,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我国几百万名农村基层干部是推动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要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必须看到,即使将来城镇化水平到了70%,还有四五亿人生活在农村。要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都要重视和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真正建设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