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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建四项机制 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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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雷晴报道为了全面落实村医补助政策,日前,盘龙区建立四项机制,切实提高盘龙区乡村医生的待遇。

这四项机制包括:在保持原定额补助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每个乡村医生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设立奖励性绩效工作资金库,具体由盘龙区卫生局根据考核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分别拉开档次予以奖励兑现。对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助,对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给予补助。此外,区卫生局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用于下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考核工作。对考取并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还将按照执业医师2万元、执业助理医师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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