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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师减负,要有更多现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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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将教师督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一半以上,坚决杜绝向教师强制摊派无关社会事务,并对教师借调、表格填写等事项作出安排。(见12月16日《新京报》)

  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教师减负应减掉不该由教师承担的负担。比如,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各类调研、信息采集等活动,一些地方在落实某些工作时强制摊派任务,等等。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教师忙于应付与教书无关的事,备课改作业就难免降低质量,该认真批改的作业批改不仔细,该踏实备的课越来越潦草,受害的不仅是教师、学生,更有教学质量。

  为何教师有那么多与教书育人无关的负担?一方面,有些部门觉得老师轻松。许多地方的教师待遇和当地公务员差不多,负担可能比公务员轻,况且还有寒暑假;另一方面,将学校当作“肥肉”,因为人多,且教师在学生中拥有绝对话语权,任务一布置,基本都能完成。

  教师的负担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来自非教育行政部门。比如安装ETC,要求每一个教师都要完成任务;比如对某个部门发布信息进行点赞或关注某个部门的公众号,不仅教师完成,还要发动学生、家长也去完成,甚至抽出上课时间,让学生拿出手机来操作。其二,来自教育行政部门。此类任务看似与教师有关,但却缺乏规划,教育行政部门中也有多个部门,各唱各的调,导致有的事情重复做。

  教师减负如何落实到位?这需要“防护墙”。其一,需要任务清单,明确什么工作是可以交给教师做的,什么是不可以的。其二,教育行政部门交给教师的任务要精简,要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公示来进行监督;其三,给教师申诉的权利和拒绝的底气。如此,才有望真正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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