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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挖光雾山景区名贵树木 男子被罚款判刑

发布时间:  本网编辑

  为培植自家小院的风景,陕西南郑区男子陈某将手伸向毗邻的巴中光雾山景区,盗挖名贵树木8棵。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5月31日,陈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前往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映水坝工区(属光雾山景区),使用手锯、十字镐和锤子盗窃黄杨树5株运到附近的公路上,第二天又采用同样的方法在映水坝工区盗得黄杨树3株,当天下午将两天盗窃的8棵树运往家中。途经分水岭(小地名)时,被南江县大坝林场的工作人员发现扭送至南江县森林公安局,经鉴定,8株黄杨树价值人民币17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景区的黄杨树数额较大,不仅侵犯了国有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陈某在侦查阶段及法庭审理中均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已将被盗黄杨树返还并栽植,结合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李海燕 封面新闻记者 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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