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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泸州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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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泸州出台了《关于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登记不动产

登记不动产

《意见》指出,泸州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建立并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共享。

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意见》要求,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研究协调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

市本级先行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登记职责进行整合,明确市本级和三区事权职责分工,逐步整合林业、农业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泸县作为试点县,要按照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加快对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调整整合。其余区县力争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职责的调整整合工作。

建立并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市本级和泸县依据土地、房产、农业、林业等登记办法、规程、规范和标准,开展对国家层面制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试验,开展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信息开发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交换模式研究,形成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模式,促进职责整合后有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日常业务,确保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的有效衔接,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及推广奠定基础。

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后,要及时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程,对原有数据进行录入整理,根据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信息系统现状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共享。并按照信息平台统一技术要求,预留接口,一旦国家不动产操作系统软件建立,我市将及时接入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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