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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3月24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黄真伟(副厅级) 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真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真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真伟先后利用其担任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委会主任、项城市市长、市委书记、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南省纪委监委官网公布的简历显示,黄真伟,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河南商城人,本科学历,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16年6月,由项城市委书记调任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9年7月4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对外通报称,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真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