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要闻 • 正文

四川:农村饮水安全实行市县长负责制

发布时间:  admin

各地行政“一把手”首次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这是1月27日记者从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省政府对市(州)、县(市、区)下达的考核指标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额完成情况和解决饮水不安全人数两大类,未完成地区将会扣除市(州)、县(市、区)年度考核绩效。

我省还明确,市(州)、县(市、区)分管领导为同级分管负责人,水务部门“一把手”则出任组织实施及技术保障责任人。省农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任务仍然繁重,此次明确农村饮水市县长负责制,将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记者 王成栋)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Copyright©2008-2019中乡网(xiangzhen.org)版权所有

    川公网安备51050202000200号   蜀ICP备13027954号-1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0830-315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