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医疗卫生 • 正文

三级医院要具备新冠检测能力

发布时间:  本网编辑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同时,各地要加强公众监测预警,定期进行人群抽样检测,掌握当地疫情发展变化情况,为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实施意见》提出,从加强实验室建设、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加快设备产能提升、确保信息安全畅通等5个方面推进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记者张磊)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Copyright©2008-2019中乡网(xiangzhen.org)版权所有

    川公网安备51050202000200号   蜀ICP备13027954号-1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0830-315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