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自今年5月以来,刘某的账上每个月都会多出408元钱。这笔钱的来源,是因为检察官的一次例行约谈。
2019年7月,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江苏泰兴市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在泰兴市看守所服刑,却一直没有缴纳罚金。
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夏行在对在押人员进行例行约谈时,却发现了其中的特殊隐情。刘某告诉夏行:“我两个女儿都得了癫痫病,我爱人也没出去工作,常年在家照顾女儿,就靠我一个人打工,挣钱给女儿治病,勉强维持一家人生活,不是不想缴罚款,实在是缴不起。”
约谈结束后,夏行抽时间赶到了刘某家里,发现刘某确实没说谎,不仅两个女儿生病,他们一家还是村里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由于刘某一直没有缴纳罚金,泰兴市法院依法冻结了刘某银行卡内2000余元。检察官对银行卡收入支出明细展开调查,并奔赴村委会了解后查明,刘某卡内余额来自土地流转和粮食直补费用的补助,这笔钱维持刘某一家人的基本生活,但仍入不敷出。
综合刘某的服刑表现和家境状况,泰兴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建议,依法免除刘某的罚金刑,并得到了法院的采纳。“不能仅限于就案办案,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还要传递司法温度,让在押人员更好地认罪悔罪。”泰兴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彬说。
随着刘某的罚金刑被免除,案件告一段落,但检察官夏行却仍有些担忧。夏行说:“我去调查了解到,刘某的大女儿因患癫痫病申领了二级残疾证,每月享受780元的救助金,但同样患病的小女儿却没有申领残疾证。”
于是,夏行又帮助刘某的小女儿申领了四级残疾证,并联合泰兴市残联、民政局及刘某所在村委会等,一起帮助刘某家在每月78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408元的“一户多残”救助金。
今年5月,刘某首次拿到了救助金,对此刘某十分感动,“多亏检察官,让我们看到生活的希望,今后我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再违法犯罪。”
刘某这一案例,是泰兴市检察院预防再犯罪工作中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泰兴市检察院牵头建立了“归途曙光”预防再犯罪联动机制,通过教育管控、疏导帮扶、搭建平台,帮助在押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在“归途”中看到希望和曙光,从而更好地回归家庭、回报社会,降低再犯罪率。
“有些人只要我们多拉一把,就能回归正途,而放任他就可能再次会危害社会,所以,我们将不断完善‘归途曙光’预防再犯罪联动机制,不断传递正能量,为助力社会稳定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吴文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