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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散布泄露赵某某个人隐私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责任编辑:晓东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获悉,2020年12月7日23时许,王某(男,24岁)将一张内容涉及“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转发,严重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王某对散布泄露赵某某个人隐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目前,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对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都日报记者 杨甦)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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