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隐藏着另一条犯罪线索,利用代孕诈骗他人300余万元——
一起口罩诈骗案牵出的代孕骗局
张吟丰 罗亚莹 黄江
该案查获的伪造印章
疫情期间一起看似寻常的口罩诈骗案,却意外牵出一系列连环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2020年12月24日,经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邱某被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没想到案中有案
2020年2月的一天,宁乡市公安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报案人称自己被人诈骗了口罩款15万余元。12天后,另一通报警电话打来,也称自己被这位微信名为林某的网友诈骗。3月8日,警方正式对林某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并先后在林某家中及存折内搜出29万元。原以为这只是一起寻常的口罩诈骗案,没想到,随着侦查的深入,案情的走向远超最初预料。
在审查逮捕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拒不认罪,始终否认自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声称自己一直在寻找货源,如果找不到货就会马上退钱,且他在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如约退还了部分定金,甚至还曾向被害人交付过3000个口罩,这导致认定林某的口罩诈骗事实存在一定困难。林某的主观心态到底是什么?他有没有积极寻找货源?他手中的大额现金究竟来自何处?审查逮捕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案件仍然处于僵局中。
为了进一步查明本案事实,承办检察官来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手机中的聊天记录进行审查。没想到,在这次取证过程中,得到了另一条线索,犯罪嫌疑人林某可能还存在一笔利用代孕诈骗他人3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该线索涉及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林某以代孕为名收取他人300余万元,至今未提供任何代孕女及新生儿的详细资料,涉罪可能性极高。但线索目前仍处于初步核查阶段,公安机关目前仅对被害人进行了取证,尚未开展其他侦查工作,相关证据比较薄弱。而林某在本地没有固定居所,如果不尽快查明事实,对林某批准逮捕,那么其隐匿行踪、毁灭证据的风险将极大。
根据被害人的陈述和其提供的相关书证,林某一直声称代孕女在某妇幼保健院就医,并在该院产下了一名婴儿。为了进一步查证林某是否虚构事实,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来到该医院进行调查。该医院值班领导得知此事后,马上联系了相关工作人员,并在其办公系统内进行了详细查询,彻底戳破了林某虚构代孕女及新生儿的谎言。
通过补充侦查,完善了相关证据锁链,成功将林某利用代孕实施诈骗的事实予以认定。2020年3月22日,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
“代孕女子”实为自己女友
“你好,我是冯教授,你说的试管婴儿可以做,但胚胎培养的移植费大概需要2万元。”
2017年以来,求子心切的阳某、何某夫妇多次前往某三甲医院进行试管婴儿,就医期间恰巧住在林某所开的家庭旅馆内,从而结识了林某。“林某刚开始比较热心,很关心我们,他说他表妹在该三甲医院上班,能找到人帮我们代孕。”阳某表示。
林某见阳某夫妇一直没能生育成功,趁机称自己在某三甲医院有熟人,且有门路找到年轻女子为其提供代孕服务,只需阳某提供费用,由自己出面找到代孕女子,使用阳某夫妇留在该三甲医院的受精卵进行代孕。
为了进一步骗取阳某夫妇的信任,他让自己的朋友冯某自称是某遗传与生殖专科医院的冯教授,给阳某打电话,谎称可以帮其进行胚胎移植。
此外,他甚至还捏造了一个名为“谢沐阳”的女子,谎称她是自己找到的给阳某夫妇代孕的女子,还将“谢沐阳”的照片发给了阳某,实际上照片中的女子并非什么“谢沐阳”,而是林某的女朋友胡某。
之后,林某来到医院附近的打印店,要求老板邱某按照自己的要求,制作“谢沐阳”在某妇幼保健院的入院记录和住院预交单,并在预交单上填写住院金额,加盖由邱某伪造的某妇幼保健院印章。
2019年2月28日至10月11日,在林某的指示下,邱某多次将自己店内B超单模板上的姓名修改为“谢沐阳”,在B超单末尾加上用药建议,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修改胎儿月龄,定期制作不同的B超单提供给林某向阳某夫妇行骗。邱某会根据材料是否需要盖章,每次收取十元至数十元不等的费用。
林某手头一旦紧张,就以“谢沐阳”要住院、要保胎、要营养费用为由向阳某夫妇伸手要钱,最后还谎称孩子出生了,已按照阳某的意愿给孩子起名,并定期将小孩的照片发给阳某夫妇。截至案发,阳某夫妇从未在现实中见到过任何代孕女子或新生儿。据林某交代,这些婴儿图片都是自己在网上下载的。
2018年10月以来,林某以代孕为名不断要求阳某转账,前后共收取阳某380余万元用于挥霍。
据冯某描述,林某爱去夜场,且挥金如土。一晚的花销一般在1万元左右,高的时候甚至可以达到四五万元,在夜场消费的总额已近300万元,诈骗款早被林某挥霍一空。
打印店暗藏造假窝点
2020年3月23日,公安机关对涉案打印店进行查处。5月20日,邱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在邱某经营的打印店里查获了各类印章149个,扣押激光刻章机器1台,并一举查获了其在某妇幼保健院、某三甲医院附近专门从事虚假印章的造假窝点。
“某三甲医院附近的家庭旅馆都知道,这家打印店可以做假证。”邱某经营的这家打印店看上去普普通通,除坐落在医院旁边外,似乎与市内任何一家打印店别无二致,但令人吃惊的是,这里实际隐藏着一个造假窝点,多年来已然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三年前我的打印店开到某三甲医院附近的时候,我开始发现有人来我的店里要求修改医院的B超单,慢慢地要改的人越来越多。听客人说,他们是为了能做试管婴儿,如果妇女的生殖功能正常,医院是不允许做试管婴儿的,要想做试管婴儿就要改B超单,显示不能正常生育。”邱某说。
林某围绕医疗行业精心策划一系列骗局,除以销售防疫物资为名先后骗取童某等三人共计41.9万元外,还谎称自己在医院内有关系,先后实施了包括代孕诈骗、门面租赁诈骗在内的两起诈骗案,诈骗金额巨大。邱某购进激光刻章机器,通过造假满足个人私利。
2020年10月26日,宁乡市检察院对林某以涉嫌诈骗罪、对邱某以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林某和邱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目前,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已经追回,两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