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3月18日正式成立,这是继2018年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之后,全国法院系统设立的第二家金融法院。为什么要设立北京金融法院?作为一家专门审理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的专门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又有哪些不同于以往的特色?《法治日报》记者18日实地探访北京金融法院,探寻其成立背后的故事。
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主要金融机构总部的承载地。据统计,2020年,北京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超过150万亿元,占到全国一半以上,金融业已经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介绍说,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安凤德介绍,北京是国家的金融政策调控中枢,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有利于司法机关与金融监管机构有效衔接,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推动落实国家金融战略。另一方面,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也将提升金融审判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保障金融改革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据了解,2013年以来,北京法院审理各类涉金融民商事案件近60万件,特别是2013至2017年间,收结案数年增幅均超过30%,且疑难复杂案件占比较大,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适应案件审理的需求,北京法院近年来不断完善审判组织建设,在北京高院设有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四家基层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或法庭,同时在金融行政案件较为集中的西城区法院和市一中院组建了“金融行政审判团队”,其他法院也相应设立了金融审判合议庭。在此基础上,还探索建立了金融案件办理统一指导机制、标准化审判机制、与金融监管机构协同治理机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金融法院的设立将推动金融审判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提升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安凤德说。
蔡慧永是北京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他曾先后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丰台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房山区法院和西城区法院工作任职,此前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慧永是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法官,拥有丰富的商事审判工作经验,北京金融法院两位副院长李艳红和薛峰分别是北京市和全国的审判业务专家,均为精兵强将。
而人才配备的高素质高标准并不仅仅针对院领导班子。蔡慧永说:“从北京金融法院的队伍状况看,首批员额法官整体政治素质过硬,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全面,在人才配备上非常鲜明地体现了‘高起点高标准’。”
据介绍,北京金融法院按照直辖市中级法院设置,属于专门人民法院,首批配备的25名法官中,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两名、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司法实务研究专家)8名、各类审判业务标兵7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且近三年的年均承办案件数量都超过280件。
记者注意到,除了队伍配备的“高起点高标准”,北京金融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上同样体现出“高精尖”的特点。
在新落成的北京金融法院内,一层的大数据中心科技感十足。中心大屏上不仅实时显示北京法院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同时还以多种方式显示着“北京冒烟指数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点击进入某一具体涉案企业,可清晰看到该企业的具体冒烟指数及其存在的主要风险点。
据了解,“冒烟指数”指的是金融行业内,纳入监管系统的企业综合风险量化等级。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已初步实现了北京冒烟指数监测系统和审判系统的对接共享,高风险企业一旦涉诉,系统会对自动进行风险提示。
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北京金融法院专设了金融法治协同视频会商室。记者了解到,借助这一平台,法院可以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管理机构、业内专家等开展视频会商,就金融审判中发现的涉及行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会商研讨。
为了适应金融案件以往诉讼参与人较多的特点,北京金融法院设置了专门服务中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中小投资者、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站”。据了解,涉众型案件中的中小投资者或金融消费者可方便地在这里完成身份的智能核验,确认诉讼资格,并可以借助工作站的信息系统推选代表人参与诉讼或帮助计算投资损失等。
安凤德表示,北京金融法院着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将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有效规范金融秩序,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从而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记者 黄洁 徐伟伦)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