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山西大学发布通知,学生公寓实行工作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半至6点进行停电管理,其间需要用电的同学可到公寓值班楼申请用电。此举引发该校学生不满。随后,山西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回应称,因有用电安全隐患等情况,故实行阶段停电管理,但并非规定时间段所有宿舍都停电,若宿舍有人可提前申请用电。
据了解,该校之所以对学生公寓采取限电措施,是因为发现有学生离开宿舍时有不断电、有充电设备放床上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公寓安全管理,初衷当然是好的,但是因为有安全隐患就限制用电,这无疑有些用力过猛、因噎废食。通知中提到的电炉、“热得快”确实不宜在学生公寓使用,但这应该从安全教育、管理员日常排查等方面着手治理,而不是直接拉闸了之。这种做法,一方面干扰了学生的用电权利,也是管理上的懒政。
这样的一幕,容易让人想到以前的“用电配给制”,但那是能源短缺时代之下的一种调配措施,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在供电已没有什么障碍的当下,采用限电的方式管理学生公寓,让人有些恍惚。
大学出台与学生相关的政策之前,还是要保障学生基本的需求,政策制定要从实施的层面来充分考虑是否可行。虽然通知规定了学生工作日用电可以向公寓楼申请后使用,但到了“申请”这一层,相当于又人为添加了一道额外的用电程序,给学生用电造成不便。本质上,这牺牲了学生便利与管理效能,哪怕是打着消除安全隐患的旗号,也有失简单粗暴。
说到底,大学管理应该以人为本,当管理目标与学生需求存在冲突时,应该多将学生需求纳入决策权重;应尽量避免在没有征求学生意见的情况下,做出“一言堂”式的决策。
总体来说,山西大学校方仅仅一句防“燃”很难有说服力。预防火灾和正常使用之间的冲突如何解决,还希望校方在慎重考虑后做出决策。□丁慧(媒体人)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