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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据悉,为激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及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1号)和《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规定,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领域共评选出特等奖60项、一等奖260项、二等奖680项。
通知指出,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中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研究力度,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造出更多高水平成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这些获奖成果,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中,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四川新闻网记者 陈淋 图片来自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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