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江县出台《乡镇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进一步压实乡镇党政正职脱贫攻坚的工作责任。
规定明确,全县15个乡镇的党政正职在脱贫攻坚中,出现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政策不力、措施不当、责任不明,未完成减贫任务;违反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出现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侵占、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违反扶贫项目管理规定,出现围标串标、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豆腐渣”工程等突出问题;违反贫困退出工作机制,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问题突出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等7种情形之一,将被严肃问责。此外,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情况,将作为各乡镇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近年来,桃江县将严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作为执纪审查工作重点,从落实扶贫政策、对象识别、规范程序、项目审批、物资管理、项目招投标以及借脱贫攻坚之名搞形式主义等方面明确了多项纪律规定。今年以来,桃江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1起,问责15人,党政纪处分11人。(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