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财政厅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了数百万农村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问题,农房质量得到整体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科学规划,对标中央,聚焦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好4类重点对象的安居问题。综合考虑各地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能力等不同情况,指导各地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同时,引导各地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控制面积、鼓励加固改造、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托底工作。
加大投入,金融引导,大幅提高补助标准。近3年来,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补助标准的1∶0.5比例筹措资金,累计筹措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3.11亿元。按照中央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统筹支持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同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实施财政贷款贴息补助和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有信贷需求和相应偿还能力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努力探索农村金融扶贫经验。
完善制度,强化绩效,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及时修订出台《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严禁超期滞留或截留情况的发生,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严禁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摊薄用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同时,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在农危改专项资金分解下达中制定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下设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11个三级指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国财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