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推进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交流会在台州召开。截至目前,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1056个乡镇(街道)已基本建成“市场监管平台”,30%以上的县(市、区)所辖“市场监管平台”已有效运转。
为增强乡镇(街道)管理服务功能,提升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2016年9月,我省提出了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以下简称“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市场监管平台”作为“四个平台”之一,承担了面向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监管和执法功能。该平台依托乡镇(街道)食安办、市场监管所,通过加强与农业、卫生等部门的协作联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保障经营主体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全省乡镇市场监管所有在编人员9000余名。与“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前相比,基层人员力量下沉提高近10%。
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朱志泉表示,全省将以食品安全首要责任引领“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以专业监管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以科学考评激发市场监管“铁军”活力,切实保障基层食品安全。(浙江日报 吴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