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乡镇(街道)纪检部门如何发挥作用?福建省福州市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关键作用助推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指出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的一项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要大力营造良好氛围。配合党委(党工委)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人人参与移风易俗、人人反对歪风陋习”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盯紧“关键少数”。盯紧乡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为监督重点,把违反“六带头、六严禁”的行为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坚持从严执纪,越往后执纪越严,敢于较真碰硬,对群众反映的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要推动监督方式创新。充分发扬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履行协调抓总的职能;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履行主体责任。
要主动出击严查变异。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持续关注隐形变异,对隐形变异问题,坚持现形就抓、露头就打。
要着力推进常态长效。协助党委(党工委)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努力把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意见》还要求,县(市)区党委、纪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把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成效纳入乡镇(街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检查和一线考察干部机制,压实压紧责任,不断推动乡镇(街道)纪(工)委发挥关键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向基层延伸。(福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