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云记者从湖北“乡镇污水治理工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两年左右,三年以内,将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同时,湖北省住建厅表示,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头号工程,举全系统之力,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扎实推进。
湖北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祥国现场介绍了三个工作标准,分别是严格排放标准、严格管网建设标准、严格考核标准。同时,还公布了七大考核指标,包括管网普及率大于90%,收集率大于80%,处理率大于75%,污水厂负荷率60%-80%、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大于80%,稳定运行率大于90%,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大于80%等,从不同层面加强控制约束,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功能完善,运行稳定。
在加强指导服务方面,组织编制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操作指引》;采取推荐、聘请等方式,成立“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委员会”,确定了首批专家113人,为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大力开展培训,解决在工作推进中反映的疑点难点问题;同时,组织PPP项目对接会,为我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工作搭起了“鹊桥”。
如何落实政策?黄祥国介绍,此前湖北省住建厅与湖北省财政厅一起,明确了专项债券的申请程序、使用方向、还款主体和相关责任,组织各地积极申报,6月底,配合省财政厅安排下达2017年专项债券100亿元。同时,落实用地优惠政策,优化了项目建设程序,以加快建设进程。(湖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