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努力破解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建立健全乡镇一级的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机构,落实农民建房须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的规定,加大农房设计标准图集推广应用力度,遏制超高超大违法违规建房,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一是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大幅提升。3年多来,全省完成了316个乡镇总体规划、16972个村庄建设(整治)规划的编制或修编,乡镇、行政村、自然村规划编制覆盖率分别提升到93.3%、88%、57.7%,位居全国前列水平,为提升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夯实了规划基础。
二是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政策逐步完善。《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颁布实施后,省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套出台了《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所有设区市和大部分县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
三是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乡村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指导各地按要求建立健全乡镇一级的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机构。至2016年底,全省96%的乡镇已设立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526名,平均每个乡镇近2名。
四是农民建房规划审批工作全面强化。各地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实农民建房须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不断提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率。2012、2014年、2016年,在充分解析地方传统建筑和全面向市县设计单位征集的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次组织向全省推广应用作为省地方标准的农房设计标准图集,引导农民依法选用标准设计图集建房。据统计,全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率已由2012年的20%提升至目前的60%。(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