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对9起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全县通报批评,严肃查处了基层党员干部在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隐瞒收入骗取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
截至今年8月,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纪问题,陵水县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10件,结案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曝光25人次,对该县民政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下发监察建议书。
据介绍,对农村低保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是陵水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以精准监督、精准执纪助力脱贫攻坚的一项有力举措。
据了解,陵水县纪委还通过开设扶贫监督“信访直通车”、设立民生项目监督小组等方式广泛收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实行乡镇执纪审查协作机制提升办案能力,严查快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并制定出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压实责任。
陵水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蝇贪成群、其害如虎,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必须“严惩不贷”。(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