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定县出台《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资金奖补办法》,首期拿出财政资金100万元,按考核打分排名进行奖补资金分配。对整治效果好、面貌变化大的乡镇,给予20万元奖补;对变化不明显、排名靠后的乡镇,给予基础性补助5万元。
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平定县按照阳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六区六道”为重点,以“四整治四提升”为主要工作内容,着力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成立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平定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平定县环保专项大整治实施方案》等6项具体实施方案,为全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行动指南。
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拆除违章建筑27367平方米,清理垃圾11万多吨,整治黑臭水体93处、农业废弃物2000余处,规范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33处,整治“散乱污”企业72个。(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