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的“砥砺奋进的五年水利献礼十九大”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在2012年至2016年五年间,全省共投资64.29亿元,共建成工程24397处,解决了1086.77万农村居民和173.15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农村基本实现了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不安全面广、量大,曾是我省工程性缺水问题的突出表现,是我省脱贫奔小康需要着力解决的短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在省委出台的对全省党政领导小康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中,将农村饮水安全发展和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省政府发布并实施了《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通过这两个办法的实施和省级财政调整支出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2012年至2016年五年间,省级财政已累计安排7.3亿元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为实施好饮水安全,我省在全面推进水源保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创造条件,采用大江、大河、大库和出水量大、质优、稳定的地下水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积极推进以集约化程度高、净水措施完备、规模适度的集中式供水水厂建设。
同时,利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地矿部门负责勘探,水利部门负责开发利用的探采结合模式,解决地表水资源缺乏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水源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发利用机井3563口,解决了19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联合省妇联做好“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建设管理工作,五年来共实施地表水源缺乏、工程资金缺口大“母亲水窖”工程16处,解决了1.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推行军民共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模式,五年来共实施“军民共建”工程239处,解决了35.1万农村人口和1.4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