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省葫芦岛市创新举措,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便于协作”原则,在所辖6个县(市、区)组建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整合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交叉办案,解决乡镇纪检力量分散薄弱、查办案件力度小效果差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基层微腐败等问题1432件,占全市总量37.8%。
葫芦岛市6个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所辖乡镇每4个或5个分片设立1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共设立了24个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执纪覆盖92个乡镇、29个街道和1个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由县(市、区)纪委室主任或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副书记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纪检监察员由各乡镇纪检委员兼任。这样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每个分局纪律审查人员均达到了10人以上。
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推行“双重领导、联合办公、交叉办案”工作模式,增强监督执纪合力,部分县(市、区)还组建人才库,实行交叉办案、回避办案。
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把反腐亮剑首先指向民政、扶贫、水利等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变“等米下锅”为主动出击。如连山区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梳理问题线索170多条,办结33件,给予党纪处分32人。兴城市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涉农扶贫领域资金及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20个乡镇20个村,查处违纪问题37件。(滨海新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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