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粮腐败何以成患?
粮食购销收储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但当前该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仍未遏止。这些问题有哪些典型表现?何以易发?
哪些环节成腐败高发区
半月谈记者发现,粮库设施建设、粮食运输、企业投资经营、粮食收储库点资格审批等方面,成为违纪违法行为高发区。
有的干部利用权力,在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和仓储设施建设工程承揽中为企业提供帮助,如串通投标,为企业量身设置招标条件、修改评分标准、要求评委降低其他公司评分;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亲属控制的企业参与粮食收储。
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容易被“粮耗子”盯上。压低粮食收购价格,虚增粮食损耗量,违规倒卖政府储备粮,签订虚假动态储备粮采购协议,截留轮换粮销售收入……一些本应是国家粮食的“看门人”,利用诸多手段谋取私利。
云南个旧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马志明,用到期轮换的旧粮顶替新粮入库,虚构555万公斤粮食交易,违规套取保管费用补贴、轮换费用补贴111万元;虚报粮食购销入账价格,在粮食购销商与储备库的购销业务往来中形成粮食差价,套取、截留粮食购销款191万元。
在储备粮轮换、粮食补贴申报等过程中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也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2017年至2018年,云南广南县粮食收储经营总公司时任经理赵太忠和时任副经理黄炳校,在粮食收储轮换工作中,对粮食质量把关不严,凭感官经验收购粮食,导致收购粮食黄粒米含量超标,造成损失189.6万元。
黑龙江省宁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在核查某民营企业申报粮食补贴工作中,对发现的自购玉米没有农产品专用发票等问题故意隐瞒,致使申报企业非法获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36万元。
还有个别人把涉粮公款当私款,肆意挪用。在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涉案人员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其他开支及个人使用;有的指使下属将公款挪用;有的将销售粮款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个人消费。与之相对应的是,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流于形式,不仅不敢坚持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对违规行为“说不”,甚至主动配合,形成窝案。
涉粮腐败何以成患
行业垄断、管理体制机构不顺、内外监管缺失,致涉粮腐败多发。云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涉粮领域曾是“冷门”行业,长期被忽视,尤其是国有粮食企业落实改革要求不到位,普遍存在政企不分、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未彻底分离等问题。
“粮食局和购销公司大都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政策的执行者、制定者,也是市场的主体,成为监管缺位的重要原因。”江苏省仪征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丁虹娟表示。
云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申斌认为,由于粮食购销部门对粮食的定价采购、销售方式具有垄断性,社会公众往往不能参与监督,再加上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或是监督虚设,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不到位,让收购、销售等环节“暗箱操作”成为可能,且不易察觉。
“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彻底,也让涉粮腐败没有得到警示。在一些地方和涉粮单位,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涉粮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整改责任压不实、层层“甩锅”,有的缺乏担当、“新官不理旧账”,有的改了又犯、边改边犯。也有部门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党员干部汲取粮食领域腐败案件教训不深刻。一些领导干部对各类监督机构移交的问题线索,一转了之、下移推责,不主动认领,不组织自查自纠,导致基层粮企粮库工作人员纪法意识淡薄,不懂政策要求,沿袭“老规矩”办事,长期违纪违法而不自知。
丁虹娟告诉半月谈记者,以前基层粮站党员组织关系在乡镇党委,人事关系在粮食系统,两边党支部都没有将他们纳入日常管理。这样的“两不管”造成相关人员实际游离监管之外。
抓“硕鼠”须出重拳
保障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对涉粮腐败必须重拳出击。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跟进监督,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和主管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主管监管责任贯通协同,强落实、强监管和强监督共同发力,形成整治工作合力。专家建议,要掌握解决问题的规律方法和路径,防止监督问责简单粗暴一刀切,轰轰烈烈走过场。
二是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认真总结案件发生规律和成因,深刻剖析腐败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在粮食采购、储存、销售以及粮库工程建设等环节建立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如加快涉粮企业数字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实时跟踪粮食购销情况,提高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三要持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理顺和解决体制机制中的“肠梗阻”。专家建议,推动政策性与经营性职能、政府储备运营业务与企业经营实行分离,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严格分开,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储备粮管理体制。来源: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