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坚持以法治引领和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共同期待,也是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开局之年,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要进一步发挥好良法善治功能,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厉行法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必须用好法治这个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有代表提出健全劳务外包相关法规和权益保障机制等建议,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鼓与呼。有委员建议从法治层面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无论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发展信心,还是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都需要锻造法律重器、夯实法治根基。事实证明,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法治化沃土最能盛开创新创造的经济之花。
宏观调控、深化改革离不开法治的引领与护航。一方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必须依法而行,要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实施调控、化解风险。另一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必须筑牢法治屏障,要以法治方式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在法治框架内调整、优化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越是风高浪急,越要依法依规应对挑战、抵御风险、克服阻力、解决矛盾,从而不断增强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
“法者,治之端也。”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健全法治,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巩固好、拓展好经济回升态势,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