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部分区县采访时,不少基层干部向记者倒起公务接待的“苦水”。西部某县2023年公务接待总量为270余次,公务接待总费用82万余元。该县一位负责人说:“有的工作,上级部门一年要来督查好几次,每次都是来一堆人,县、乡的相关部门负责人都得陪同接待。”(6月27日《华商报》)
一年公务接待总量达270余次,总费用高达82万余元,这意味着,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公务接待,平均每次公务接待的费用为3000余元。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那么,这其中的公务接待都合规吗?费用都合理吗?
高频次的公务接待让基层苦不堪言。首先,公务接待的费用哪里消化?按理说,公务接待的费用由公共财政兜底,但问题是:不少的公务接待超出了规范,难以拿到台面上报销,只能由基层政府挖东墙补西墙,给基层留下财政压力。其次,基层干部被繁琐的接待活动缠身,为群众办实事的精力和时间就相对减少。
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一些过去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被攻克,不正之风得以扭转。但记者在基层采访时发现,地方政府对频繁的公务接待有一肚子苦水,这体现在:接待不周的焦虑;接待费用的尴尬;接待标准的无奈;接待次数的茫然。
事实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是一部详实的公务接待指南,对具体细节做出了规范:比如,严格审批,合理控制范围,严肃事后监督;比如,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比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比如,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无公函不接待;比如,出差人员先自付餐费、住宿费,然后回本单位凭据报销,等等。如果这些规定能得到切实落实,就根本不存在压力山大的公务接待了。
然而,接待对象都是上级权力部门,掌握着评价基层的大权,不敢得罪不敢慢待,也不敢提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再者,还有一些被派出参加公务活动的干部,习惯了吃喝迎送,试图绕过监督应用,吃而不付,付少吃多,给违规行为披上“隐形外衣”。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做了尝试与探索,比如有些地方建立“双向同查”机制,遏制公务接待乱象;有些地方则出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还有的地方创新监督,利用大数据跟踪公务活动……总之,他们在依规治理公务活动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章不循,乱象必生。若任由这种现象存续,不加规范、治理,必定给“四风”建设带来阻滞,也不利于基层政府完成工作。所以,我们有必要严守公务接待法规,减轻基层接待负担,防止“四风”反弹。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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