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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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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财政部批准,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海南省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财政部于2013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海南省与浙江、贵州、安徽、福建、广西、重庆等7个省份被列为全国首批重点推进省份。

  《方案》确定海口市琼山区、琼海市、澄迈县、儋州市、万宁市、琼中县等6个市(县、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重点在21个乡镇42个村开展,受益人口近10万人。其中澄迈县规划三条美丽乡村带,通过古村落保护、农田综合整治、乡村环境改造、咖啡文化宣传等,建设适合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的美丽乡村;海口市琼山区对九个带龙字的村庄进行整体规划、连片开发,打造“九龙戏水”美丽村庄;琼海市按照“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的发展思路,重点打造休闲渔村、生态村庄、观光果园等特色村庄;琼中县启动乡村公园建设品牌,以村级活动场所为中心,改造周边环境,建设球场、舞台、民族文化广场、休闲点等,推进乡村游、农家乐;万宁市和儋州市各选择若干个村,结合村庄实际,分类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此次试点工作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的制度优势,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引导、多元投入、以县为主、改革创新”的原则。

  2014年,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各方面资金共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同时,为增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性、协同性,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编制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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