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减负,不光要减“有形负担”,也要减“无形压力”。我省日前印发《关于深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推出“持续减负二十条”。省委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调研中发现,基层权责不对等、问责泛化问题依然突出,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把减负举措坚决推下去。
人们常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问得准,就能处理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但如果问责不聚焦、太宽泛,就会背离问责的初衷,成为新的形式主义。记者采访过一个县级开发区,十多名干部近年来几乎全被不同程度问责过。这其中,有的属于必须问责的情况,也有人是因为问责泛化而被“牵连”。当地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问责不力会贻误发展,问责泛化同样会耽误工作。
问责如果失之于松、软,就无法明责,也难以促进担责;而如果过于随意、泛化,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还会造成不少人因为害怕“摊事”而不敢“干事”,甚至总想“避事”。实践中,造成问责泛化的原因有多种:有的是因为理解、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有偏差,把一些本来不该被问责的人纳入了问责范畴;有的是为了显示问责的“严肃”“力度”,让一些本来没有责任或责任很轻的人也“一体均沾”;也有一些地方把问责当作推进工作的“利器”,稍遇情况就实施问责……对这样的“问责”,就需要辩证分析、及时纠偏。
“洗碗效应”告诉我们,一个人洗的碗越多,打碎碗的可能性就越大,为此担责的可能性也越大;不洗碗者就不会打碎碗,当然也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还会因此得“福”。基层同志工作在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一线,干的事情多,担的责任大,相对来说更容易“动辄得咎”,甚至有时还要为他人“背锅”。在问责问题上,各方有必要达成共识:对“勤洗碗者”,要多关爱、多激励。该问的责一定要问,而且要严格实施、精准到位;可不问、不该问的责,必须严格尺度、明确边界,审慎实施问责,切不能为了问责而问责,使问责泛化。
“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去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采取减负行动,为基层干部卸去各种有形、无形的负担和压力。江苏最新下发的“减负20条”里专门提到,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关心爱护力度,精准审慎实施谈话函询和问责,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活力。这些举措干货满满、指向明确,值得期待。越是负重爬坡、逆势而上之时,越是需要关心、爱护基层同志,越是需要为他们做好激励和保障工作。这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发展之需和长远大计。(左中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