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夏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购买兴庆区天山熙湖、金凤区天山熙湖楼盘业主的投诉,称银川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取证后,于近日依法责令该企业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罚款35万元。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8日通报称,经调查核实,2017年起,银川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银川市开发了兴庆天山熙湖、金凤天山熙湖两处楼盘,通过售楼部沙盘展示、销售人员介绍、宣传彩页、微信公众号推广、围挡等宣传方式,以含有涉嫌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进行了商业宣传,达到促销楼盘的目的。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银川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楼盘销售中存在露台宣传内容含糊、物业管理宣传不实、宣传的现房实际上是期房等涉嫌虚假宣传行为予以立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取证后,于近日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上述处罚。同时,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处罚决定告知建设、规划、园林等相关竣工验收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相关企业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发布广告。广大消费者发现房地产广告内容违法,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责编: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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