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乡网五河讯 为进一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近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东刘集镇西杨村,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把巡回法庭庭审作为最生动的法治课堂,让案例成为鲜活的普法教材。
挂上国徽,摆好桌椅,桌牌有序摆放,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便搭建成功。“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危险驾驶一案拉开帷幕。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在酒后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在倒车过程中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0㎎/100ml。法院认为,被告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结合本案的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危害后果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今后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希望身边的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结合当天的宣判及近几年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向在场群众进行零距离普法。法官用一个个发人深思、令人警醒的真实案例,围绕危险驾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担负的经济成本和对家庭造成的影响等,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诫群众要摒弃侥幸心理,贪杯和侥幸从来不是借口,法律的红线绝不能逾越,时刻敲响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警钟。
通过这次旁听庭审,不少群众纷纷表示,以前对危险驾驶没有很深刻的认识,此次旁听庭审后,一定会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承诺,他们将以此为鉴、做守法公民,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罔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最终酿成苦果,也给自己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图文来源:安徽省五河县东刘集镇 施旖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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